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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電纜運行規程

日期:2024-05-02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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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電力電纜運行規程
總 則
電力電纜線路(以下簡稱電纜線路)的運行是電力生產的重要環節之一,電纜線路運行**與否,關係到國民經濟及人民生命財產的**,為加強對電力電纜線路的運行管理,達到**運行的目的,特製定本規程. 電力電纜運行規程
本規程的編製依據:部頒《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電力電纜運行規程》,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編寫的.
下列生產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嚴格執行本規程:
電纜檢修和運行人員.
下列人員應熟悉本規程:
正(副)局長,生計科科長,**員,線路工區,用電科,檢修工區正(副)主任,有關技術人員,變電站站長,正副值班員.
本規程適用於局屬10KV—35KV電纜線路.
每條電纜線路都要有明確的維護界限,專用戶都要有明確的分界.不得出現空白地段.
本規程如有與上級規程相抵觸,應以上級規程為準.
1. 一般規定
1.1 電纜的彎曲半徑應不小於下列規定.
1.1.1 紙絕緣單芯電纜(鉛包,鎧裝)15倍電纜外徑.
1.1.2 紙絕緣單芯電纜(鉛包,鎧裝或無鎧裝)20倍電纜外徑.
1.1.3 交聯聚己烯單芯電纜15倍電纜外徑.
1.1.4 交聯聚己烯三芯電纜10倍電纜外徑.
1.2不允許將三芯電纜中的一芯接地運行,在三相係統中,用單芯電纜時,三根單芯電纜之間距離的確定,要結合金屬護層或外屏蔽層的感應電壓和由其產生的損耗,一相對地擊穿時危及臨相的可能性等各種因素**考慮,除了充油和水底電纜外,單芯電纜的排列應儘可能組成正三角形.
1.3單芯電纜的鉛包隻在一端接地時,在鉛包的另一端上的正常感應電壓一般不應超過65伏,當鉛包正常感應電壓超過65伏,應對易於人身接觸的裸露的鉛包及長期相連的設備加以適當的屏蔽或采取其他措施降低感應電壓,單芯電纜如有加固鉛包的金屬加強帶,則加強帶和金屬屏蔽層連接在一起.
1.4單芯電纜的鉛包隻有一點接地時,其*大感應電壓,接近護層絕緣擊穿強度的各點都應加裝護層絕緣保護器.單芯電纜線路如連接架空線,而鉛包隻有一點接地時,應優先考慮在接架空線一側接地.
1.5 三相電纜線路使用單芯電纜或分相鉛包電纜時,每相周圍應無緊靠的鐵件構成的鐵磁回路.
1.6 電纜線路的正常工作電壓,一般不應超過電纜額定電壓的15%.
1.7在電纜中間接頭和終端接頭處,電纜的鎧裝,鉛包和金屬接頭盒應有良好的電氣連接,使其處於同一電位,在電纜兩端應按"電氣設備接地裝置規程"規定接地.
1.8 在電纜線路回路排列應儘量一致,相序色應和係統相序色相同,電纜的布置應儘量避免交叉.
2 電纜敷設的規定
2.1 對直埋式電纜的規定
2.1.1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適用於鎧裝和交聯電纜,在選擇直埋電纜線路時,應注意直埋電纜周圍的土壤,對有可能出現的電解腐蝕,化學腐蝕,熱影響及小動物活動的地點敷設電纜應取防止損傷的措施.
2.1.2 電纜埋置深度(由地麵至電纜外皮)0.8米,如電纜穿越農田時,為防止被農業機械挖掘,可適當考慮加深.
2.1.3 電纜之間,電纜與地麵"道路","管道"建築物之間平行和交叉時的*小允許淨距見附錄A.
2.1.4 電纜與樹柱乾的距離一般不宜少於0.7米.如城市綠化個彆地區,達不到上述距離時,可采取措施,由雙方協調解決.
2.1.5電纜與城市管道,公路或鐵路交叉時,應敷設於管中或遂道內,管的內徑不應小於電纜外徑的1.5倍,且不得小於100mm,管頂距路軌底或公路麵深度不應小於0.7米,管長除跨越公路或軌道寬度外一般應在兩端各伸長2米,在城市街道,管長應伸出車道路麵.
2.1.6 電纜直接敷設時,應在電纜溝底鋪上一層磚,兩邊應放磚,電纜敷設以後,上麵應鋪以100mm的砂層然後蓋上一層磚.
2.1.7 直埋電纜自溝引至遂道,人井及建築物時,應穿在管中,並在管口加以堵塞,以防漏水.
2.1.8 電纜從地下或電纜溝引出地麵時,地麵上2米的一段應用金屬管或罩加以保護,其根部應伸入地麵以下0.1米.
2.1.9 地下並列敷設的電纜,其中間接頭盒位置須相互錯開,其淨距不應小於0.5米.
2.1.10 敷設在郊區及空曠地帶的電纜線路,應豎立電纜位置標誌.
2.2 對安裝在溝內隧道內電纜的規定.
2.2.1 敷設在溝內和不填砂土的電纜溝內的電纜,應采用裸鎧裝或非易燃性外護套電纜.
2.2.2 電纜在隧道內和電纜溝內宜保持表2—1所列的敷設的其它電纜同一長度範圍內,應采用防火塗料,包帶作防火延燃處理.
2.2.3電纜固定於建築物上,水平裝置時,電力電纜外徑大於50mm時,每隔100mm宜加支撐,電力電纜外徑小於50mm時,每隔600mm宜加支撐,排成正角形的單芯電纜每隔1000mm應用綁帶紮牢垂直安裝時,電力電纜每隔1000—1500mm應加固定.
2.2.4電纜隧道和溝的全長應裝設有連續的接地線,接地線的兩頭和接地極聯通,接地線的規格應符合《電力設備接地設計技術規程》電纜鉛包和鎧裝除了有絕緣要求以外,應全部互相連接並和接地線連接起來.
2.2.5 裝在戶外以及安裝在水井,隧道和電纜溝內金屬結構物,應全部鍍鋅或塗以防鏽漆.
2.2.6 電纜隧道和溝應具有良好的排水設施,電纜隧道還應具有良好的照明設施和良好的通風設施.
2.3 電纜敷設在水底的規定.
2.3.1 敷設在排管內的電纜應使用裸鉛或塑料護套的電纜,排管應使用對電纜金屬包皮冇有化學作用的材料組成,排管內表麵應光滑.
2.3.2 電纜入井位置的距離,應根據電纜施工時允許拉力,電纜製造長度和地理位置而定,一般不宜大於200mm.
2.4 水底電纜的規定
2.4.1水底電纜應用金屬絲鎧裝,如果承受允許拉力,允許使鋼帶鎧裝電纜,在承受拉力大的情況下應儘可能采用按扣或相反的雙層金屬絲鎧裝.
2.4.2 水底電纜應是整根的,但允許有軟接頭,電纜全長應儘可能埋設在溝(海)床下至少0.5m深.
2.4.3 水底電纜如不能埋深應用外力損傷措施.
2.4.4 水底電纜線路平行敷設時,其間距為:
1. 不能埋設時,儘可能保持*高水位深的2倍.
2. 埋設時,按埋設方式或埋設機的工作活動能力而定.
2.5 安裝電纜的其它要求
2.5.1 電纜中間接頭和兩端終頭應有可靠的防水密封,以防水浸入,對電纜中間接頭和終端頭,應通過試驗鑒定.
2.5.2 電纜終端頭出線應保持固定的位置,其帶電部分之間及要接地部分的距離(毫米)不得小於表1規定.
表1:
電壓(千伏)
1-3
6
10
20
35
110
220
戶內
75
100
125
180
300
850/900
戶外
200
200
200
300
400
900/1000
1800/2000
2.5.3 電纜溝,隧道及水井內的電纜的中間接頭,以及電纜兩端的終端頭的應安裝銘牌和相應識標牌,其相序色和係統相序色相同.
2.5.4安裝電纜接頭或終端頭應過氣候良好的條件下進行,應儘量避免在雨天,風雪天或溫度較高的環境下安裝,安裝戶外接頭和終端頭的工作,應有防止灰塵和汙物的措施.
2.5.5 敷設電纜時,如電纜存放在敷設前24小時內的平均以及施工現場的溫度低於下列數值,應將電纜予先加熱.
低絕緣電纜35KV及以下者:0℃(不滴流電纜按製造廠規定)塑料電纜0℃.
3 電纜的巡視檢查.
3.1運行人員是管轄電纜線路直接設備主人,運行水平的高低直接關係到設備的狀況和**運行,責任重大,因此,要求每個運行人員必須樹立高度的責任感,認真負責,紮紮實實地做好運行工作.
3.2 運行人員應做到"三熟三能"
3.2.1 三熟
3.2.1.1 熟悉所管所轄線路的設備情況,對基本參數,型號等應了如指掌.
3.2.1.2 熟悉缺陷情況及事故規律.
3.2.1.3 熟悉本規程及有關規程和製度.
3.2.2 三能
3.2.2.1 能正確判斷缺陷和事故隱患.
3.2.2.2 能掌握一般的測試技能.
3.2.2.3 能積累和建立運行技術資料.
3.2.3 必須按規定的周期,項目,標準對電纜線路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視,檢查和測試,並認真做好記錄.
3.2.4 定期巡視對所管轄的電纜線路設備要認真檢查,要特彆注意周圍環境的變化,不得在線路遠處一望而過.
3.2.5 不斷積累和整理運行技術資料,要求設備台帳及缺陷記錄等各種資料正確無誤,缺陷上報及時,台帳與實際情況相符.
3.2.6 參加新建和大修改進工程的質量監督,以及工程竣工後的驗收工作.
3.2.7 負責電纜線路的故障巡查,並參加事故處理和調查分析.
3.2.8 電纜線路應每日巡視一次,敷設在水底的電纜線路可每年檢查一次.對挖掘暴露的電纜,應酌情加強巡視.
3.2.9 電纜終端頭,根據現場情況35千伏以上每年停電清掃檢查一次,10千伏電纜線路每年停電檢查清掃兩次.
3.2.10 對敷設在地下的每條電纜線路,應查看路麵是否正常,有無挖掘痕跡及線路標準是否完整無缺.
3.2.11 電纜線路上不應堆置瓦礫,礦渣,建築材料,笨重物件,酸堿性排泄物,或砌堆石灰坑等.
3.2.12 對於通過橋梁的電纜,應檢查橋梁兩端電纜是否拖拉過緊,保護管或槽有無脫開或鏽爛現象.
3.2.13 水井內電纜在排管及掛鉤處,不應有磨損現象.
3.2.14 安裝有保護器的單芯電纜,在通過短路電流後,或每年至少檢查一次閥片或間隙有無擊穿或燒溶現象.
3.2.15 對戶外與架線連接的電纜和終端頭應檢查終端是否完整,引出線的接頭有無發熱現象,靠近地麵的一段電纜是否被車撞破等.
3.2.16隧道內的電纜要檢查電纜位置是否正常,接頭溫度是否正常,構件是否失落.通風,排水,照明設施是否完整,特彆注意防火設施是否完整.
3.2.17 應檢查海底電纜入海點是否受海水衝刷.
3.2.18 巡視人員應將巡視線路的情況記入巡線記錄簿.
檢修工區根據缺隱嚴重程度,安排缺隱處理.
3.2.19 交聯電纜表麵及雨罩有無積灰,絕緣老化現象.
3.2.20 節日前夕,惡劣天氣,負荷高峰應特彆加強巡視.
3.2.21 電纜隧道的巡視和檢查:
3.2.21.1 電纜隧道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3.2.21.2 每月檢查一次,每半年清掃一次,(包括清理積水,積水池內的沉澱物).
3.2.21.3 檢查隧道是否有漏水現象.如有則應安排堵漏工作.
3.2.21.4 電纜支架是否鏽蝕.
3.2.21.5 每年入夏前,維修一次風機和水泵.
3.2.21.6 隧道內設備巡視.
A 風機和水泵運轉是否正常.
B 照明是否良好.
C 中間頭是否異常,接地線是否良好.
D 電纜線路銘牌,是否正確清楚.
E **設施,設備是否完好,(滅火機,黃砂桶等).
F 汛季應做好防汛工作.
G 做好隧道溫度和電纜溫度監測工作.
H 做好電纜負荷監測工作.
I 做好防小動物進入隧道的措施.
J 進入隧道工作要有工作票,動用明火要有動火工作票.
4 電纜絕緣和導線接頭損壞的防止.
4.1 電纜導體長期允許工作溫度(℃)不應超過表2所列數據.
2:
額定電壓(千伏)
電纜種類
3及以下
6
10
20—35
110—330
粘性紙絕緣
80
65
60
50
聚氯乙烯絕緣
65
65
交聯聚乙稀絕緣
90
90
90
80
充油紙絕緣
75
75
4.2 電纜允許載流量見附表B.
4.3 電纜原則上不允許過負荷,即使在處理事故時出現負荷,也應迅速恢複其正常電流.
4.4測量直埋電纜溫度時,應測量同地段的土壤溫度,測量土壤溫度的熱偶溫度計的裝置點與電纜溝間的距離不小於3米,在測量3米半徑範圍內應無其它熱源.
4.5 檢查電纜的溫度,應在夏季或電纜*大負荷時,應選擇電纜排列*密處散熱情況*差處.
5 運行管理
5.1 電纜在敷設過程中,要經常進行監督和分段驗收,施工單位應移交如下資料.
5.1.1 設計說明書
5.1.2 路徑平麵圖
5.1.3 路徑協議書文件及城市規劃走廊資料詳圖.
5.1.4 廠家試驗合格證,特殊電纜應附必要的技術文件.
5.1.5 建築工程和隱蔽工程圖紙資料.
5.1.6 敷設後試驗資料.
5.2 竣工驗收尚進行如下項目的電氣試驗
5.2.1 電纜各芯導體必須完整連續,無斷線情況.
5.2.2 按運行需要測量敷設的參數:電容,阻抗,電抗等.
5.2.3 電纜終端頭的相位.
5.2.4 單芯電纜的護層絕緣電阻及保護器的殘工比.
5.2.5 電纜應按《電氣設備交接預防性試驗標準》的規定進行試驗.
5.3 工區(運行班)須具備如下資料.
5.3.1 電纜網絡係統接線圖
5.3.2 電纜線路圖
5.3.3 電纜截麵圖
5.3.4 電纜線路規範.
5.3.5電纜線路檔案(設計說明書,安裝資料,驗收文件,協議書,更改記錄,運行維護表,檢修工作記錄,預防性試驗報告,故障測試記錄,負荷和溫度記錄,巡視記錄.
5.4 設備定級標準.
5.4.1 一類設備
5.4.1.1 規格能滿足實際運行需要,無過熱現象.
5.4.1.2 無機械損傷接地正確可靠.
5.4.1.3 絕緣良好,各項試驗符合規程要求.
5.4.1.4 電纜頭無漏油,漏膠,套管完整無損.
5.4.1.5 電纜固定支架良好.
5.4.1.6 電纜敷設路徑和中間接頭位置有標誌.
5.4.1.7 電纜相序色和銘牌正確清楚.
5.4.1.8 技術資料完整無損.
5.4.2 二類設備:僅能達到一類設備5.4.1.1—5.4.1.4項標準的.
5.4.3 三類設備:達不到二類設備標準的.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xx縣電業局標準化委員會提出並歸口.
本標準由xx縣電業局檢修工區起草並解釋.
本標準起草人:
審核人:
審定人 :
附錄 A
電纜之間,電纜與地麵,道路,管道,建築物之間平行和交叉時的*小允許淨距見下表.
表A
序號
項目
*小允許淨距5米
平行
交叉
1
電纜之間及其中控製電纜間
(1)10千伏以下
0.1
0.5
(1)序號第"1""3"項,當電纜穿過或用隔板隔開時,平行淨距可降低為0.1米.
(2)在交叉點前後1米範圍內,如電纜穿入套管或用隔板隔開交叉淨距可降低為0.25米.
(3)雖淨距能滿足要求,但檢修管路可能傷及電纜時,在交叉點1米範圍內,尚應采取相應措施.
(4)當交叉淨距不能滿足要求時,應將電纜穿入管中,則其淨距減為0.25米.
(2)10千伏以下
0.25
0.5
2
控製電纜間
-
0.5
3
不同使用部門的電纜間
0.5
0.50
4
熱管道(管溝)及熱力設備
2.0
0.50
5
油管道(管溝)
1.0
0.5
6
可燃氣體及易燃液體管道(管溝)
1.0
0.5
7
其它管道(管溝)
0.5
0.5
8
鐵路上軌
3.0
1.0
9
電氣化鐵路路軌
交流
300
1.0
如不能滿足要求,應采取適當的防範措施,特殊情況平行淨距可酌減.
直流
1000
1.0
10
公路
105
1.0
11
農用地麵
1.0
12
城市邊路
1.0
0.7
13
電杆基礎(邊線)
1.0
-
14
建築物基礎(邊線)
0.6
-
15
排水溝
1.0
0.5
注:當電纜穿管或者其它管道有防護設施(如管道的保溫層等)時,表中淨距應從管壁或防護設備的外壁算起.